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 香港民族黨面臨被禁 下一個會是……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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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今日(17日)證實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權力,基於維護國家安全,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當局會待該黨於21日內提交的申述再作決定。一旦禁令刊憲後,繼續運作即屬「非法社團」,任何人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參加有關集會,或向其提供集會場地,即屬犯罪。
翻查資料,早於回歸前,有組織擔心以社團名義註冊會遭政府以政治理由強行取締,因而選擇以有限公司名義組黨。如支聯會、民主黨,便是按第32章《公司條例》註冊,只是獲批特許證從公司名稱略去「有限公司」。
不過在回歸後的新政黨,就連以公司名義註冊都有困難,如曾經提出「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就在今年初被公司註冊正式拒絕其申請。

香港民族黨主張「香港獨立」。(資料圖片)

禁止命令刊憲後即屬「非法社團」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明,《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運作的命令,須刊憲才生效,若繼續運作即屬「非法社團」,任何人如屬非法社團的成員,或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同屬犯罪;任何人明知而容許非法社團在所持有的地方舉行集會,亦屬犯法,刑罰包括罰款及監禁,監禁年期最高為二年至三年。

不少政治組織以公司名義註冊

其實本港不少政治組織,並不是以社團條例註冊,而是以公司名義成立,例如支聯會於1989年6月便在公司註冊處註冊,由司徒華、李柱銘、李卓人、何俊仁等19人登記,是最早以公司名義成立的政治或社運組織之一。而香港立法會目前的各大政黨,包括民建聯、民主黨、自由黨、公民黨及工黨,分別於2008年、1994年、1993年、2006年、2011年,經公司註冊處獲批准成立為擔保有限公司。

翻查警方的最新社團註冊名單,在列而又較為人知的政黨,有「新民黨」、「自由黨青年團」、由曾參選立法會港島區的賴綺雯於2016年所創的「香港保守黨」、由廉政公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於2012年有份組成的「全民在野黨」等。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公司註冊處拒絕讓香港眾志註冊成為公司一事,到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申請兩年被拒 青政以公司名義註冊

不過在回歸後,部分新興政黨無論是申請成立為社團或公司,都未能獲政府批准,有關政黨未能以公司戶口收取捐款。如「熱血公民」完成制訂黨章架構等規範後,至今仍未取得公司註冊。

又如於2016年成立的「香港眾志」,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近兩年,最終於今年初被以「不合法目的」拒絕申請,指其官方網站上,提到主張香港民主自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有關決定,到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

而兩位成員均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並非以社團名義註冊,青政於2015年登記為有限公司,據其去年8月最新一份董事通知書,由袁慧明及游蕙禎登記,不過歷年來沒有銀行肯為他們開設戶口。

另外,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陣線」(Hong Kong National Front/Nation Front)及「學生動源」(Studentlocalism),無論是中英文名,均未見在社團名單及公司註冊處中有記錄。

至於今次事件主角香港民族黨,成立初期購入新的空殼公司,名為「HKNP Limited」,惟在正式創黨前欲更名為「香港民族黨有限公司」,被公司註冊處拒絕登記名稱更改,原因是推動「香港獨立」,違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