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老師涉非禮兩女生案 被指與被告是情侶 事主:我們不是戀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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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中學老師,涉嫌非禮兩學生姊妹案續審。妹妹Y今續出庭作供,透露被告曾對她說:如果年輕20年,會與她結婚,Y則回應:「唔好玩啦。」被告更稱因而不開心,甚至無心教書。惟辯方指,Y從沒有正式拒絕被告,兩人一直如情侶般相處,Y卻否認二人屬戀人關係。

被告吳國強(右)否認曾非禮兩名姊妹學生。(林樂兒攝)

男友鼓勵事主Y找社工

現已18歲的女事主Y,即案中兩名被侵犯兩事主姊妹中的妹妹,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Y在去年4月與男同學拍拖,故有膽拒絕被告吳國強(40歲)。Y回應說,她指男友勸她不要與被告有連繫,又指男友與被告關係不如其他師生相熟,男友更鼓勵她找社工。

被告稱年輕廿載會娶事主

事主Y又透露,被告曾說如果年輕20年,會與她結婚,她則回應:「唔好玩啦。」她又指,被告話因她而不開心,與家人吵架、無心教書。

律師即追問Y,她竟因自責就跟聲稱侵犯她的人上車?並指Y其實從沒有正式拒絕被告,兩人相處方式如情侶。Y回應兩人絕非戀人,對於曾否在口頭上直接拒絕則有保留。

被告吳國強,40歲,被控9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在2014年7月非禮當時15歲的女學生X,及於2016年至2017年,8次非禮女生X的妹妹Y。被告去年7月辭去教職。

案件編號:WKCC157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