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清指《蘋果日報》多篇報道涉誹謗 要求道歉及賠償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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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20日)入禀法庭,指《蘋果日報》與他政見立場不同,自2017年起,《蘋果日報》針對他刊登了多篇帶毀謗和侮辱性的報導,要求法庭頒令《蘋果日報》需刊登道歉啟示和賠償。

胡漢清是資深大律師,亦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料圖片)

胡指《蘋果》多篇報道詆毀他

原告胡漢清,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胡在入禀狀指,《蘋果日報》自去年5月起發佈文章,內容提到被告對一地兩檢合法性的法律分析,並暗示胡的分析是愚蠢,質疑其專業。胡指《蘋果日報》的報導旨在詆毀他,令他受公眾嘲笑。

胡指建制派從沒接觸他

另外,胡稱在本年3月《蘋果日報》刊登一篇文章,內容可被理解為因為區諾軒曾焚燒《基本法》,而胡為親建制的法律代理,便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試圖阻止區諾軒就任立法會議員。但胡指《蘋果日報》的內容是虛假,建制派從沒有接觸他,他亦從未草擬相關法律文件。但胡稱《蘋果日報》刊登報導後,政圈和法律界人士接觸他,質疑其專業能力。

胡指相關報導屬惡意和虛假,要求《蘋果日報》賠償、移除文章和刊登道歉啟示,又要求法庭發禁制令禁制《蘋果日報》再出版相關報導。

案件編號:HCA 19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