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購物城申續營運多3年 規劃署不反對 料成功闖過城規會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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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足兩年始開幕的落馬洲「The Boxes新田購物城」,於今年2月初正式試業,然而城規會批予該臨時用地限期為三年,即今年9月16日便到期。營辦商於7月中旬向城規會申請續期三年,並於本月7日開會審議。
據規劃署提交文件,當局不反對購物城再以臨時用途形式,營運多3年,預料城規會很大機會通過今次申請。

新田購物城開業後,人流一直不多。(資料圖片)

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牽頭的新田邊境購物城計劃,原定以分流內地旅客為主,甚至讓「水貨客」轉移陣地,減低市區商舖壓力。該項目於2015年9月獲城規會批出3年短期規劃許可,最初預料當年10月已可開幕,惟最終推遲近兩年,至去年11月初才得到屋宇署批出入伙紙可進行招商,並於今年2月初正式試業。規劃許可申請將於本月到期。

規劃許可續期一般提前半年申請,即今年3月需作申請。不過,相關人士於今年7月13日才提交申請文件,就臨時邊境購物中心及附屬停車場、食肆、商店及服務行業(快餐店)、辦公室及存放消費物品的規劃許可續期3年,即延至2021年。

申請文件的發展參數,與2015年的文件內容大致相同,僅部分項目需作修訂,包括應運輸署要求,中型貨車停車位由12個增至17個。不過,該地皮業主新地及恒地於去年2月23日,向城規會提出續發展永久商業用途,包括商業發展、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及挖土工程,並於今年1月26日獲批長遠發展方案,同時需要2至3年落實相關附帶條件,日後有助古洞北及粉嶺北市民的購物及娛樂需要。

據規劃署提交文件,延續現時的臨時購物城用途,不會對環境、交通、土地用途造成太大負面影響,認為可容許購物城以臨時形式,再營運多3年,限期由9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此外,規劃署亦建議,倘城規會通過申請,應限制購物城運作時間,不得於晚上11時至早上8時營業,並須於指定日子內,解決消防、渠務等問題。

購物城設有216個商舖,黃定光曾指約有4成、89名租戶簽下租約,不過試業至今7個月,場內仍是十室九空,五一黃金周期間僅約一成商舖開門營業。人流稀疏、場地冷清,原因之一是該土地用途的短期規劃於9月16日到期,前路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