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發表塞斯納152型飛機意外報告 學員無執行盤旋程序釀意外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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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飛行總會一架塞斯納152型飛機於2016年在石崗機場發生意外,民航處意外調查組今日(3日)就該宗意外發表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飛行學員在飛機著陸後彈起,未有依照守則執行盤旋程序,加上有限的飛行經驗面對突發情況,故未能執行既定程序,故引致意外發生。

民航處意外調查組今日就香港飛行總會一架塞斯納152型飛機(註冊編號B-HPA),於2016年5月21日在石崗機場發生的意外,發表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事發時一名香港飛行總會的飛行學員正進行單獨飛行訓練。惟飛機著陸後彈起,涉事的飛行學員未有依照守則執行盤旋程序,故飛機在第二次著陸時,前輪猛烈著地,導致螺旋槳撞擊地面及前起落架折斷。而飛機最後以機頭觸地姿勢停在跑道上,涉事飛行學員沒有受傷。

報告又指,由於涉事飛行學員飛行經驗有限,故面對飛機著陸後彈起的突發情況,令到執行既定程序時有所偏差或延遲。民航處給予三項建議予香港飛行總會,包括檢視訓練紀錄的機制,如評核飛行學員訓練表現、以及就導師在訓練報告時給予的意見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