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2天】辯方爭議十多段新聞片能否呈堂

撰文:梁芷君 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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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來自不同警區及隊伍的警察,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分別被調派往金鐘佔領區支援,惟七人卻涉嫌把被指向警方淋潑有味液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帶到添馬公園一角拳打腳踢,過程被駐守佔領區的電視台拍下。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七名疑向曾施襲的警員,其職級由總督察級至警員不等,全部被控以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辯方律師今午(6月2日)先以「案中案」形式,處理由四間新聞機構拍到的事發經過的新聞片段能否呈堂。

七名被告要求法庭不要接納無線新聞影片呈堂。(江智騫攝)
現駐守機動部隊總部的警長畢宏達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控方透露,辯方爭議的十多段新聞片段及相片由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及Now TV拍攝,記錄曾健超在龍和道花槽向警員淋潑液體,及被捕後由便衣警帶到添馬公園一處暗角襲擊。

控方將傳召現駐守機動部隊總部的警長畢宏達供稱,畢稱當時正進行掃蕩行動,他看到一名黑衣男子在龍和道花槽淋液,故他上前阻止,並用右手跟其手腕,並把他壓低,其他同事見狀亦上前阻止。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