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證書多次受聘政府工 男子認罪還款逾110萬 判社服令240小時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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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澳洲留學卻未能畢業的男子,9年間用一張虛假的大學畢業證書多次獲政府聘用作文書工作,他後來更想以同樣成績向廉署求職,終被揭發使用假文書。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並稱他後來已在香港大學讀回一個學位,又把在政府工作時所賺取的110萬元全部歸還,法官判刑時稱考慮到被告申請政府的工作,無需大學學歷,加上他願還款亦見其悔意,判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潘凱勤承認用假證書多次申請政府職位並獲聘用。(許家希攝)

聲稱已考獲香港大學的學位

被告潘凱勤,41歲,承認4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和2項以欺騙手段獲去金錢利益罪。

被告呈遞由他家人和僱主所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為人善良,是一個關愛的丈夫和勤力的僱員。其代表律師亦透露,被告於2008年於香港大學獲取學位,他以往申請政府的工作無需大學學歷,他亦已將多年來在政府工作所賺取的逾110萬元歸還。

考慮被告入獄人生將粉碎

法官彭中屏判刑時指,被告回港後在香港大學獲取學位,他犯下本案,只是為了自圓其說。被告犯案時不成熟,而2004年時香港也正值經濟低潮。彭官指,被告將從政府賺取的錢歸還,顯示其真誠悔意,惟若現時判被告入獄,被告將失去工作,人生將會被粉碎,故輕判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5度獲政府聘用

被告在2004至2011年間,持該「畢業證書」向民政事務總署和學生資助辦事處求職,並5度成功獲取職位。2013年6月,被告再以同樣手段申請廉署助理文書主任一職,廉署要求被告填寫審查表格,但被告拒絕填寫,廉署遂未有處理其申請。惟其後被告被揭發使用虛假文書,終被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DCCC19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