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6天】曾健超:被打時聽到有人說「示威吖嗱!」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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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龍匯道泵房「暗角」位置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今日(6月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案中案」最後一名證人曾健超撲空兩天,今終出庭作供。他稱當日先在龍和道花槽示威,之後被人推至地上及噴胡椒噴霧,然後被4至5名警察拖行,再交給另一批男子,期間他被人屈左手指及手腕,該些男子更討論帶他到俗稱「暗角」的泵房位,他被帶到該處遭人毆打時聽到有人說:「示威吖嗱!」惟他感到當晚痛苦的感覺很漫長。

曾健超連續兩天撲個空,今早終在區域法院作證。(梁鵬威攝)

曾健超今早乘的士抵達法院,步入法院期間,一名撐警人士衝向他大叫垃圾,曾沒有理會。而七警則全神貫注地聆聽曾健超作供,其中第二及第三被告更筆錄曾的證供。

指被四五人拖行後拳打腳踢

曾健超供稱,案發當天在金鐘龍和道馬路旁的花糟示威,被人推至地上、毆打、上索帶及噴胡椒噴霧,之後被4至5個估計是警察的男子拖行,該批男子再將曾交予另一批、為數同樣約4至5名男子。曾稱,被該批中的兩人一左一右夾其手,將他拖行,另有一人屈曾的左手拇指及手腕,沿途有人負責驅趕記者及開路。

曾健超強調,他當時雖被噴胡椒噴霧,但有人為他洗面後,即使視線非百分百清晰,但仍可看到身邊事物,看到前方的記者。

曾稱,他相信是4至5名的警員將他拖行15至20米後,便有再多兩人將他一左一右抬起,他當時面向地,期間聽到男子討論將他帶到哪處,期後該些男子帶他帶到俗稱「暗角」的支電站(即變電站),被人掉在地上拳打腳踢。曾稱被打時,他捲曲身體並面向牆,期間感到有硬物打他。

被打時聽到有人說「示威呀嗱」

曾健超稱疑是警員的男子除踩他,更打他面,被打期間,曾聽到有人稱「示威呀嗱」,但他指「痛苦的感覺好漫長」,他沒法確認被打的時間,惟看過一些新聞片段後,引證到他被打約4分鐘。

今早再有大批示威人士聚集在法庭外。(梁鵬威攝)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中案聆訊續審。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