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數快】兩女子應徵散工 交身份證及銀行帳戶 遭轉走10.9萬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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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與銀行推出「轉數快」不足一個月,警方本月初接獲兩名女子報案,她們經一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應徵工作,並提供個人及銀行資料後,銀行帳戶遭人擅自轉帳合10.9萬元,疑匪徒利用轉數快漏洞犯案。警方將兩宗案件同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暫未有人被捕。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晚表示,已要求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及銀行,檢視相關程序以降低個人資料被盜用而引致的風險,在完成相關檢視之前,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會暫停其電子錢包內的電子直接扣帳授權服務(eDDA)服務。

金管局與本地銀行上月推出「轉數快」服務,疑有漏洞被犯人利用。(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警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警方表示,黃大仙警署於本月10日接獲一名26歲女子報案,指她經一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應徵工作,並提供個人及銀行資料。其後她的銀行帳戶在未經她授權下轉帳了港幣1.2萬元到一個儲值支付工具戶口。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觀塘警署於本月11日,也接獲一名24歲女子報案,指她也經一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應徵工作,並提供個人及銀行資料。其後她的銀行帳戶在未經她授權下轉帳了港幣9.7萬元到另一銀行帳戶。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同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據事主向《蘋果日報》稱,她們均透過WhatsApp或Facebook收到一份派散工招聘,並按聘用者要求提供銀行賬戶號碼及身份證照片,涉及恆生銀行、中國銀行香港及滙豐銀行。

金管局叫停直接扣賬授權服務

金管局表示,相關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已暫停,事件已轉交警方調查。金管局又表示,一般而言,若帳戶持有人確實沒有授權轉帳,並不需為該筆轉帳負責。局方續稱,有關事件與轉數快系統及使用個人對個人轉帳及支付服務的安全性無關。自「轉數快」開通至今,金管局共收到三宗相關投訴。

發言人表示,雖然電子錢包內的eDDA服務暫停,使用人士仍可透過例如即時轉帳等其他方式為電子錢包增值。市民可透過自己的網上銀行或電子錢包登記「轉數快」的帳戶綁定服務,並以手機號碼或電郵連結自己的收款帳戶;登記人會收到由銀行或電子錢包營運商向客戶手機號碼及/或電郵地址發出的驗證碼,並獲知通知登記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