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在警署羈留時上吊身亡 警員拒答巡查紀錄問題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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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名姦劫案疑犯被扣留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期間,疑以電腦網絡線(LAN線)上吊身亡,其死因研訊今(25日)續。事發前一天看管死者的警員指,「唔記得」死者在臨時羈留倉拉扯電腦線時,有否看管對方。他解釋自已或有其他工作,包括巡查正式羈留倉。惟死因裁判官指,當天有逾40分鐘根本無人巡該倉,流水簿卻顯示警員在該段時間巡查。警員被問到流水簿是否由他填寫時,即被死因裁判官提醒答案或涉刑事罪行,警員有權不回答。他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拒答相關問題。

涉案疑犯林永春(終年48歲)於去年5月11日,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上吊身亡。

被問有否看管死者扯電腦線 警:「唔記得」、「唔知道」

事發前一天負責看管臨時羈留倉的值日警員陳浩文供稱,他當日除了看管在臨時羈留倉內的疑犯,還要升降區旗及國旗和巡查另一層的正式羈留倉等。

死因研訊主任查問,在林永春於2號臨時羈留倉拉扯電腦線、電腦桌等時,陳有否進行看管。陳表示「唔記得」或「唔知道」,惟他指據流水簿紀錄,他有部時間正在巡查正式羈留倉或「落旗」。他補充,每隔約25分鐘便會去巡查正式羈留倉。

警員陳浩文索取法律意見後,拒答涉案流水簿紀錄的問題。(李慧娜攝)

死因官質疑流水簿顯示有巡倉 證據郤相反

惟死因裁判官指,流水簿顯示陳於下午5時50分正巡查正式羈留倉,但有證據顯示在下午約5時11分至55分,根本沒有任何人巡查該倉。陳解釋,當天約5時半準備前往正式羈留倉巡查時,他突然肚痛,故沒有抵達正式羈留倉,惟他仍沒解釋約5時50分的巡查紀錄。

死因研訊主任遂問陳,流水簿是否由他填寫,死因裁判官即警告陳,有關答案或涉及刑事罪行,提醒他有權不作回答。陳的律師此時即表示要給予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片刻後,陳再開庭時表示不願就當天下午流水簿的紀錄回答任何問題。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