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公眾進入公民廣場被判違憲 行政署:盡快決定會否上訴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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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前日(19日)裁定政府限制公眾進入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違憲,要求政府檢討及修改有關使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遊行的指引。行政署今日(21日)表示,與律政司現正仔細研究判詞,並會盡快決定會否提出上訴。

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日前抗議政府圍封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行政署:重新檢視目前安排

行政署表示,尊重高等法院對司法覆核案件所作出的裁決。發言人表示,尊重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但指東翼前地主要是用作政府總部車輛通道及上落客地點,以及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訪客及職員的通道,故此有實際需要確保相關通道在工作天期間的暢達性。

發言人續稱,署方正重新檢視目前有關使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遊行的機制及指引有否改善空間,並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以期取得一個平衡。

暫按集會形式及規模 個別處理集會申請

發言人又稱,在完成檢視工作之前,對於使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的申請,行政署會考慮有關集會的形式、規模及對東翼前地正常運作的影響後,作個別處理。市民如欲查詢申請於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的事宜,可致電2810 2827與行政署職員聯絡。發言人補充,有關司法覆核案件並不涉及東翼前地圍欄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