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引致39人死亡,92人受傷,引發多宗向船公司、海事處及香港電燈的索償官司,不過香港電燈已就大部分官司達成和解。香港電燈昨(22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海事處及造船公司分擔賠償金,惟入稟狀未透露索償金額。原告為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被告為海事處及財利船廠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由於兩名被告於海難中忽疏及違反其法定責任,要求兩被告一同分擔由事件引致的賠償金。案件編號:HCA2745/2018【南丫海難】運房局指17名海事處人員涉行為失當 已交警方調查南丫海難六年 立法會擬不開閉門會議跟進 涂謹申:應向家屬交代【南丫海難】港燈賠償員工211萬 向海事處港小九輪等求分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