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8宗截取通訊違規或異常個案 涉事執法機關副主管遭調職處分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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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17年周年報告顯示,去年有18宗違規或異常個案,執法機構去年提出超過1,300份截取通訊書面申請,11宗秘密監察書面申請;去年共157人因截取通訊行動被捕,26人因秘密監察行動被捕。

取得保密權資料個案 歷年最多

報告指去年共有18宗違規或異常個案, 7宗個案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法律專業保密權泛指在準備訴訟或訴訟期間,任何人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時,所有相關文件以及口頭的指示都會保密,主要保障公眾徵詢法律意見時毋須顧忌,警方亦無權翻閱。

而上述7宗個案亦較2016年只有1宗明顯增多,成歷年之最;另外1宗個案涉取得新聞材料。其中1宗涉及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中,專員發現執法機關有人員,在相信享有保密資料的一項通話中意外多聽數秒,惟她未有向上司匯報全部細節。執法機關認為涉事人員因首次處理涉保密權的通話,對匯報規定認識不足,建議發出口頭勸喻。

兩執法人員重複犯錯 被調離截取組別

於18宗違規或異常個案中,2宗涉及將應保留3日和1日的截聽成果未被保留,當中更同樣涉及同一執法機關的同一名人員及同一名截取組別的副主管。報告指2人在首宗個案中已被發出屬紀律性質的口頭勸喻,惟專員發現2人在第2宗個案重犯同一錯誤,質疑2人是否適宜繼續執行相關職務;執法機關亦認為應施以較重懲處。涉事人員事後被書面訓誡、副主管則被口頭警告,2人被調離截取組別。

報告顯示其他違規異常個案,包括執法機關無匯報截取時發現的目標人物別名等。其餘則牽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及新聞材料的個案,全部均無發現異常。專員在報告中指,有些執法機關人員仍警覺不足。對於去年涉及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大增,專員在報告中指出,認為人員保持高度警惕,對防範取得上述資料的風險十分重要。

專員去年共檢查了316項截取成果,當中313宗無異常,其餘3宗已涵蓋在上述個案中。報告又顯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304份截取通訊書面申請,僅1宗被拒;而秘密監察書面申請則有11宗,全部獲批。157人因截取通訊行動被捕,26人因秘密監察行動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