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酒18禁】陳肇始:法例存有修改空間 將循序漸進推相關政策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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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酒類飲品的新法例,已於昨日(11月30日)實施,規定零售店、便利店、超市及網購店,不得以當面分發、遙距分發及自動銷售機方式,向未滿18歲人士賣酒。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12月1日)於電台節目上稱,控煙酒辦已於首日派員巡查銷售點,初期會盡量以勸喻方式警告。她指法例與禁止銷售煙草的做法類似,相信對前線員工困難不大。她指政府內部對政策有共識,將循序漸進推行相關政策;日後亦會檢討政策,法例存有修改空間。

陳肇始於電台節目上稱,初期會盡量以勸喻方式警告。(資料圖片)

《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已於昨日實施,陳肇始稱控煙酒辦於首日已派員巡查各個銷售點,監察店舖有否張貼告示、有否向未成年者出售酒類產品等。她稱法例實行初期,會視乎違規者的情況,如是否屬無心之失,並先作出勸喻。不過,因僅實行一日,現時暫未有相關違規數字。

陳肇始:抽查監察網購酒精情況

對於有聲音質疑法例對業界前線員工構成壓力,陳肇始稱法例非新事物,以往法例中亦禁止未成年者於食肆內飲用酒精類飲品,新法例僅為堵塞原有條例的漏洞;而法例與現時銷售煙草的做法一樣,指出煙草法例的監管恆之有效,並成功令吸煙率下降。她稱政府內部對防控非傳染病的計劃有共識,並會階段性檢討法例,再收集業界意見。如發現漏洞,法例存有修改空間。她又稱,留意到網購酒精或較難監控,控煙酒辦人員會特別留意網上情況,會以巡查檢視、抽查方式監察。

被問及會否推出其他政策,如限制價格等,以進一步禁酒。陳肇始形容現行法例為「探熱針 」,推展政策亦有先後之分,政府會循序漸進地推出其他政策。

禁止向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酒類飲品的新法例已於11月30日實施。(資料圖片)

她又稱本港年輕人飲酒數字上升,而不少人對酒精影響有誤解;她指酒精的害處遠高於好處,呼籲市民應更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日後政府亦將加強教育。而自己亦會以身作則,不僅不會飲酒,而當局的飲宴也不會提供酒精類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