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涉非禮母女案 補元氣心臟為由摸胸十數分鐘 事主終報警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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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自稱道士涉非禮母女案,於區域法院續審,涉事母親繼續作供,並稱她有次下班後頭暈,被告與她的一名男友人扶她回家;被告又以補元氣及心臟為由,伸手入她衣服內摸她胸10至15分鐘。這是她最後一次被非禮,之後一個月報警,並以取腰封為由,引被告出來。

被告袁銘權(啡色外套)否認控罪受審。(呂樂謙攝)

摸胸十數分鐘補元氣

女事主X供稱,她與被告袁銘權(55歲)最後一次見面為2017年3月30日晚,被告到她工作的小食店找她,當時女事主一名男友人亦在店內。X感到暈及輕微抽筋,於是三人一起回家。男友人扶X上按摩椅,坐在她的對面,而被告坐其左邊。被告重施故技,稱為X補元氣及心臟,她雖然閉眼,但感到被告將手放進其衣內,撫摸胸部約10至15分鐘。

控方詢問X如何得知是被告撫摸胸部,X指「佢摸過幾次,我知道」。而在被告摸前,X曾說「我無事」,但被告依然將手伸進她衣內。

手放頭叫「權師傅早晨」

X在2017年5月4日報警,警方建議她認人,於是讓X約被告出來。5月8日,X藉拿取腰封,約被告在樓下商場見面,警方指如認出被告,X就手放頭頂,叫一聲「權師傅早晨」,警方其後拘捕被告。

被告袁銘權,55歲,被控7項非禮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間,在長沙灣一單位6次非禮女子X及1次非禮X的15歲女兒Y。他又被控於2017年3月29日襲擊X。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DCCC17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