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兒】女同性情侶代友照顧4歲女 令女童失知覺兼下體傷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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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母親把4歲女兒交給在獄中認識女子及其同性伴侶照顧,惟之後欲領回女兒不果,事隔約一個月後才被告知其女兒已陷半昏迷狀態,且遍體麟傷。女同性伴侶今(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虐兒,案情顯示二人不但曾拳打及掌摑女童,更曾捏女童下體及點著火機放女童大腿之間,女童須作腦部手術,更曾出現敗血性休克,幸而最後能活過來。法官稱須查看女童創傷報告,把案押後至1月17日判刑。

首被告陳天佑(右)及次被告馮嘉寶(左)是一對情侶。(被告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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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被告:陳天佑(37歲)及馮嘉寶(42歲)。陳束短頭髮,中性打扮;馮則留有馬尾。控罪指她們於去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旺角花園街一單位內故意虐待女童X。陳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一項管有適合或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罪。

女童母與陳在獄中認識

案情指,女童X的親母曾被監禁,從而認識陳,而陳與馮則是情侶。女童母是一名單親母親,2016年中起與X和攣生妹妹Z同住,女童母有時會把兩女交陳照顧。

於去年11月,女童母又把一對孖女交給陳照顧,但陳指兩名孩子在一起時十分頑皮,女童母在同月22日把「細孖」帶走,之後想把X帶走時卻不得要領。

女童下體有擦傷及紅斑

陳於同年 12月1日致電女童母,指其女兒X已失去知覺,但經施行心肺復甦法後已恢復意識。女童母即與X的親父到陳的住所,發現X已在半昏迷狀態,且遍體瘀傷,並即把女兒送院及報警。

經檢查後,醫生發現X的雙頰、眼邊、左鼻樑和軀幹等有多處瘀傷和疤痕;其右大腿外側有圓印,似是煙蒂燒痕。此外,X的下體有擦傷和紅斑。

須切開右邊顱骨減壓

而電腦掃瞄顯示,X腦部有硬腦膜下血腫,其中一處的厚度達2.1厘米;此外,她亦有腦腫脹的問題。院方在X入院當天已進行緊急手術,切開X的右邊顱骨減壓,顱骨鑽孔入腦室引流管。X在手術後一度出現肺炎連帶敗血性休克,幸最終康復,她於去年12月5日清醒及能自己呼吸後拔喉。

指女童講大話及不穿褲被罰

兩名被告把X交給Y後,在同區的賓館租住一房間,但迅即被警方發現並拘捕。兩被告均在警誡下稱,因X講大話而打她。

陳在錄影會面承認曾多次掌摑X和拳打她腹部,又曾「摙」X的下體,以懲罰對方不穿褲子。此外,陳亦曾點著火機放X的腳邊,該處之後生水泡。除此以外,亦曾獨留X在家。她對X所做的事感抱歉。馮則承認,曾拳打和掌摑X。警方亦在兩被告的住所找到微量冰毒和吸食器具。

女童母親事後亦從朋友手中得到一段影片,片中所見女童曾被人用鐵夾夾鼻,痛哭下仍遭兩被告粗言責罵的情況。

馮稱未當媽媽欠耐性

代表次被告馮嘉寶的大律師求情時稱,任清潔散工的馮曾為照顧X而未有上班,馮亦有花錢買玩具和衣服予X。但馮未當過媽媽,因欠耐性而犯錯,事後不斷怪責自己。

法官指雖然X的部份傷勢非兩被告直接造成,但X在她們照顧下出現如此傷勢,兩人責無旁貸,但仍有查看待女童的創傷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DCCC2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