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覆核律政司決定有前科 男僱主菲傭背後自瀆終裁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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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不滿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就前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UGL 5000萬進行檢控,日前提出司法覆核。郭今日見傳媒時,提及過往曾有人就律政司不起訴決定提覆核,終令律政司改變初衷。翻查資料,那是一宗涉及菲傭指男僱主在她背後自瀆的案件,律政司最初決定不作起訴,菲傭事後提司法覆核,並獲覆核許可,律政司重新索取法律意見並提出起訴,男僱主最終被裁定企圖非禮罪成被判囚5周,事主事後更透過民事途徑向被告成功索償21萬元。

涉案男僱主石國藝曾就被定罪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遭駁回。(資料圖片)

該案案情指,男僱主石國藝於2015年2月26日至3月3日期間,四度在家中於女菲傭面前觸摸他自己的私處,又試過在菲傭身後自瀆,並發出沉重呼吸聲。菲傭曾將手機放在廚房裏,偷拍男僱主在她於廚房工作時的舉動,並拍得男僱主在她背後露械,甚至緊握住下體盯住事主好幾秒。  

律政司起初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作檢控,惟菲傭提出司法覆核,法庭認為案件有可爭辯之處批出覆核許可,律政司及後決定以企圖非禮、非禮及普通襲擊罪起訴被告,該男僱主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非禮罪成,判囚5周,該男僱主曾申請上訴,但遭駁回。涉案菲傭後來更從民事途徑向男僱主索償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