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蟻先生」涉兩度食價 騙買家多付1500萬 遭廉署控欺詐周五提堂

撰文:鄭秋玲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19日)落案起訴一名經營兩間地產代理公司的董事蟻樂祺,指他涉嫌欺詐,誘使一名買家及其丈夫,在兩宗物業交易中多付約1,500萬元,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星期五(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蟻樂祺(31歲),盈信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譽匯置業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亦是一名持牌地產代理。盈信及譽匯的業務是促使客人達成物業交易,以賺取佣金。他亦透過一間公司持有愉欣投資有限公司(愉欣)的股份。現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0月12日日至11月21日期間,向一位買家及其丈夫虛假地表示,新界天水圍嘉湖山莊一個商業發展項目單位的賣方以3,200萬元出售物業;及在愉欣與賣方訂立臨時買賣協議以購買該物業後,沒有向該對夫婦披露,他擁有愉欣的實益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買家以2,856萬元向愉欣購買該物業。但實際上,賣方是以1,900萬元出售該物業,因此愉欣涉嫌誘使該對夫婦在交易中多付逾950萬元。

另一條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沒有向該對夫婦披露,九龍青山道工廠大廈一個包括兩個單位的物業,其賣方以約2,600萬元出售該物業,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買家以3142.8萬元向賣方購買該物業。該買家因此在交易中涉嫌多付逾5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