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新安排元旦起實施 保險業聯會:已經多番諮詢討論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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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收到讀者報料,稱香港保險業聯會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勞工保險新安排,但質疑聯會未有充分諮詢商界意見,憂部分企業趕不及應付新要求,「打工仔」明年元旦起上班時或無勞保。
香港保險業聯會今日(27日)回覆指,是次推出的「統一僱員補償保險作業模式 - 申報僱員薪酬」,已經過多番諮詢和討論,過程中亦多次與經紀人代表組織磋商,又稱當市場充分明白統一作業模式的目的和方向後,無論僱主還是中介人都會發覺不難遵行。
需提交強積金供款紀錄及支薪證明
消息人士日前向《香港01》透露,聯會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勞工保險新安排,所有續期及新生效僱員補償保險的保單,均須填妥及提供表格及證明文件,包括過往非強制提交的強積金供款紀錄及支薪證明,待保險公司批核生效。
保險業聯會指無改變僱員資料申報要求
聯會指出,按照現行勞工法例,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在購買勞保時僱主必須如實申報僱員資料;而訂立勞保合約或續保時,僱主應披露所需的重要事實,包括準確的僱員人數及其實際薪金資料,並須涵蓋所有僱員,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長工或臨時工、工作地點、工種或職位。
至於薪金資料的申報,則以相關期間的強積金供款紀錄、報稅紀錄或會計紀錄為準。聯會強調,僱員資料的申報要求並無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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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多番諮詢討論
聯會又說,是次推出「統一僱員補償保險作業模式 - 申報僱員薪酬」是經過多番諮詢和討論,過程中亦多次與經紀人代表組織磋商。
聯會相信,待市場充分明白統一作業模式的目的和方向後,不論是僱主還是中介人都會發覺不難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