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租官地租金過低 地政總署:用地乏發展潛力​ 不宜與住宅比較

撰文:張嘉敏
出版:更新:

地政總署周四(27日)首度披露今年1月1日至10月底,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的資料,資料上載至「地理資訊地圖」,當中附有土地面積、每月租金等,但多數未有披露承租人資料。《香港01》發現,部分被租土地毗鄰名人豪宅,大多作私人花園、美化園藝之用,而呎租僅1.5元至4.6元不等。
地政總署今日(28日)回應稱,一直按既定機制考慮短期租約申請,包括作私人花園用途的短期租約申請,而在考慮申請時,申請人的背景並不是考慮條件之一。而市值租金的水平,由署方的專業測量師評估,不適宜與一般住宅用地的租金作直接比較。

地政總署披露今年1月1日至10月底,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的資料,資料上載至「地理資訊地圖」。( 地政總署網頁截圖)

43公頃用作私人花園租約

地政總署稱,現時有效的短期租約合共約有5,500份,租地總面積共約2,500公頃。以土地面積計算,現時約九成的短期租約因應社會的各項需要而用作公共、社區及商業等用途,包括鐵路工程、建設公共房屋、停車場、社福等用途。當中僅1,950份為私人花園租約,共約43公頃,佔整體短期租約的總面積少於百分之二。

申請人的背景不是考慮條件

地政總署稱,一直按既定機制考慮短期租約申請,包括作私人花園用途的申請。涉及私人花園用途的短期租約申請必須符合一些基本條件,包括該政府土地的位置、地形、面積、規劃用途等因素,難以獨立出租給申請人以外的其他人士,以及該政府土地在短期內沒有其他用途。而考慮申請時,申請人的背景並不是考慮條件之一。

署方認為出租空置政府土地,一方面可以地盡其用,另一方面可節省管理這類空置土地所需的公帑。

《香港01》發現由賭王何鴻燊家族長房何超賢持有的淺水灣1號大屋,均被短租地包圍。(Google衛星圖)

用地缺乏發展潛力​ 不適宜與住宅租金比較

至於空置土地的租金,署方稱獲批的短期租約申請人須繳付市值租金,而水平由地政總署的專業測量師評估,會按土地用途、位置、地形、面積及供求等因素作出專業考慮。由於該等花園租約用地只作花園用途及發展潛力有限,其租金評估與一般住宅用地的租金評估不盡相同,亦不適宜作直接比較。

《香港01》抽查多份短期租約,發現有部分批租地毗鄰豪宅。

地政總署周四首度披露今年1月1日至10月底,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的資。《香港01》抽查部分短期租約,發現部分被租土地毗鄰名人豪宅,當中包括賭王何鴻燊家族長房何超賢、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等。承租人租用約2,000平方呎至萬多呎土地,呎租僅1.5元至4.6元不等,地皮大多作私人花園、美化園藝之用,呎租遠低於本港劏房呎租中位數4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