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空氣監測站二氧化氮超標 臭氧連續三年升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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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日(11日)公布去年本港的空氣質素,其中臭氧的年均濃度連續3年上升至每立方米52微克。雖然其他空氣污染物濃度下降,但二氧化氮的濃度仍超標約一倍,16個空氣監測站中,9個不達標。

受區域背景影響,本港臭氧濃度持續上升。(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本港臭氧濃度呈上升趨勢,由1999年的每立方米34微克升至去年52微克,大增53%。濃度於2015年稍為下降後,連續3年上升。環保署未有為臭氧的年均濃度設標準,按環保署標準,每8小時的臭氧濃度為每立方米160微克,可容許超標9次。13個一般監測站中,就有8個超標,其餘3個路邊監測站就達標。

環保署解釋,臭氧濃度上升是由於區域背景臭氧水平偏高。由於臭氧非從污染源直接排出,而是由空氣中的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陽光下經化學反應在區內形成。當天晴炎熱、風勢微弱時,臭氧濃度易超標。

至於其他空氣污染物雖然有改善,但二氧化氮繼續超標。按環保署標準,二氧化氮的年平均濃度需在每立方米40微克或以下,但去年3個路邊監測站的平均濃度高達82微克,超標一倍。13個一般空氣監測站的濃度為39微克,僅僅達標。不過,若將數字細分,有6個監測站超標。

環保署助理署長(空氣質素政策)何德賢解釋,二氧化氮主要經汽車排放,環保署將於2021年收緊新登記小巴及巴士的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