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贈嬰兒用品平讓跑車 東亞前高級副總裁脫收賄罪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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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投資者譚伯榮(右)今亦有到庭聽審。(資料圖片)

東亞銀行一名前高級副總裁被指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約150萬元利益,當中包括嬰兒用品、名錶及平價購得保時捷跑車等。他們連同另二人被控貪污等多項罪名,案件今早於區院裁決。法官林偉權指譚及該副總裁有交情,基於二人品格,認為控方無法證明二人有任何受賄及賄賂原因,裁定二人及一名工程公司負責人罪名不成立,但譚的姪兒譚曉杰則有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14日判刑,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

四名被告依次為東亞銀行私人銀行部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42歲)、譚伯榮(67歲)、譚的姪兒譚曉杰(34歲)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42歲)。劉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譚伯榮被控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譚曉杰及陳成業則同被控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

四名被告 三人脫罪 一人罪成

法官指,基於劉有為及譚伯榮的品格、交情,二人沒有受賄及被賄原因,故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而第三被告譚曉杰則被裁定罪成,第四被告陳成業則因沒證據證明他有份參與做假單,故裁定罪脫。

譚曉杰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譚曉杰雖捏改發票,但並沒有因而獲稅項扣減,他重犯機會微,已獲教訓,而罪成亦已是極大懲罰,又呈上由親友、同事及空調製冷撰寫的求情信,並指譚曾免費協助工程。

控方指,劉為東亞銀行高級副總裁。譚伯榮則是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及股東,譚伯榮於2009年透過地產代理認識劉,後來成為劉的客戶。譚曉杰同在惠和任職,負責跟進譚伯榮旗下物業的裝修工程。至於陳的工程公司,自2011年起承接譚伯榮旗下物業的裝修工程。

另一被告劉有為案發時在東亞銀行任私人銀行部前高級副總裁。(資料圖片)

以80萬元購得保135萬元保時捷

在2011年6月,劉妻誕下女兒,獲譚伯榮送贈價值逾1.2萬元的嬰兒用品,包括鞦韆、玩具、手推車及汽車安全椅等。同年8月,劉只付出80萬元,便獲譚轉讓市值135萬元的保時捷911 GT3跑車。2013年1月,劉收取譚一隻值5.7萬元的沛納海(Panerai)名錶。2013年6至9月間,因劉的西半山干德道住所裝修,劉一家免費獲入住由譚持有的赤柱富豪海灣獨立屋共86天,該獨立屋月租20萬元,其間劉妻鄧子珊亦獲免費使用由譚持有的平治房車。劉並獲譚支付一半裝修費,即26.6萬元。

控方指稱,劉從未就收取該等利益向東亞申報或披露,又指譚曉杰在案中指示陳成業,捏改發票上的裝修工程地點以作隱瞞。東亞基於劉在2009年5月至2013年3月提交的信貸建議書,向譚伯榮獨資持有的5間公司批出15項信貸融通,總額逾13億港元。

案件編號:DCCC 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