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告律師樓疏忽案 辯方不滿未剔除陳全部理據 提上訴再被拒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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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入獄12年,現時仍在服刑中,他之後亦被稅局追收3億元稅款。陳事後告為他接收稅務文件疏忽,令他被追數億元稅款並索償。陳告律師樓的案件,早前被指欠理據,大部份論據已被剔除,惟律師行不滿仍有部份理據仍保留,曾就此提出上訴但被拒,律師樓不滿,申請重新展開上訴許可的申請,上訴庭今(15日)再次駁回律師樓的申請。

陳振聰被指曾收已故女富商龔如心20億元風水費,被稅局追收3.4億稅款,陳之後曾告律師樓疏忽,但部份理據已被法庭剔除。(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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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高李葉律師行,答辯人為陳振聰。

陳被指曾收20億風水費被追稅

陳被指曾為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提供服務,並曾收取逾20億元風水費,稅局於2010向他追收23項物業稅及兩項利得稅共3.47億元稅款。陳於2015年向高李葉興訴,指他們疑大疏忽。

律師樓不滿未剔除陳全部申索

高等法院前年以陳振聰濫用司法程序為由,剔除他部分申索理據,不過律師行不滿未能剔除全部申索,曾提出上訴,但申請被拒。律師行卻未有因此而放棄,希望能夠申請重新展開有關上訴,上訴庭今下判詞稱,認為律師樓的上訴沒有成功機會,整個申請沒有足夠法律依據,故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CAMP13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