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柳全」獨囚遭扣薪索償 官指非小額庭處理 「花」:法治瘟神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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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石壁監獄服刑、綽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聲稱去年返回工場時,遭職員推落樓梯,反被控襲擊職員。他指事後遭獄方無理單獨囚禁30天,周薪被大減逾半,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應得薪酬。審裁官今(28)指審裁處並無司法管轄權判斷將他單獨囚禁是否合法,故無法處理其申索,並剔除其申請,何須付訟費。在庭上一直表現守禮的何,散庭時不禁謂:「咩法治精神呀?係法治瘟神呀!」

綽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在位於西九龍法院的小額裁判法庭索償。(資料圖片)

官指應以司法覆核方式處理

申索人為何毓桓,被告人為律政司司長。

暫委審裁官早前預審,已說明處理此申索案前,須釐清將花柳全單獨囚禁是否合法,即要先判斷小額錢債審裁處有無司法管轄權處理對該行政命令的挑戰。審裁官今指審裁處並無此權限,花柳全應循司法覆核處理,遂剔除其申索,並要他支付1694.1元訟費。花柳全表示不服,指審裁官早知無此權限,質疑為何要拖延至今。何臨散庭對裁判官表不滿,並道:「你對呢單案係咪有預設立場嘅呢?」

何稱遭推落樓反被罰單獨囚禁

據申索書指,何於去年6月10日中午12時洗澡後返回工場,被職員從後推跌滾落樓梯8至10級,被送往瑪麗醫院,但其後反被控以「襲擊職員」交予警方處理。至7月10日早上,才有警員向他宣讀拘捕令及錄口供。何認為獄方無理拘禁30日,有違法律精神及程序公義。何稱原本週薪為199.77元,改為單獨囚禁後被減至46及83元,現追討570元。

惟何追討570元不成,現反被判近申索額3倍的訟費1694.1元。

案件編號:SCTC0295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