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涉民主牆衝突被勒令退學、永不取錄 教協:處分過重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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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學四名學生去年因不滿校方干預民主牆管理,到管理層辦公室抗議,期間與教職員起衝突。校方其後召開學生紀律委員會調查事件,涉事4名學生昨(1日)獲判決,分別被勒令退學並永不被理大取錄、停學一年,以及被罰「社會服務令」。
教協今(2日)發新聞稿回應事件,認為是次校方處分過重,應重新考慮4名學生處分,又強調大學作為教育場所,應以開放態度包容多元意見。

理大向涉及民主牆風波紀律聆訊的學生發出裁決結果,前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左一)及校董會本科生學生代表李傲然(左二)均被判被判社會服務令,而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右二)被勒令即時停學一年。(羅君豪攝)

教協認為校方是次處分過重,且指出事件經已引起公眾廣泛疑慮及質疑,故應以教育使命為原則,重新考慮涉事4名學生的處分。同時,應更進一步向公眾解釋判決,交代處分的原則及理據,以釋公眾疑慮。

教協又指,大學作為教育場所,肩負育人使命,應以開放態度包容多元意見,從而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故對學生行為處理亦應以教育為大前提。

碩士生何俊謙被勒令即時退學並永不獲香港理工大學錄取。(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大專學生發表聲明:重罰旨在製造寒蟬效應 杜絕「敏感」言論

學聯及十間專上院校學生會和中大七間書院學生會,今日就理大民主牆事件紀律聆訊發表聯合聲明,就校方對四位的判決,表明大專學界強烈不滿。聲明指出,學生會全權管理民主牆,正是師生共治的重要體現,許學生在不受校方壓力或干預下暢所欲言,大學理應包容一切學術討論,「包括為港共政權所側目之港獨言論」,批評校方恣意橫奪學生會對民主牆管理權。

聲明指大專學界認為是次判決於理不合,「去屆理大學生會會長林穎恒被罰即時停學一年,而碩士生何俊謙更被勒令退學,終生不再獲理大錄取,懲罰與行為輕重完全不合乎比例原則」,直指嚴重打壓學界言論及表達自由,製造寒蟬效應,以杜絕一切「敏感」言論。

聲明批評理大紀律聆訊非常粗疏,將「誹謗」、「襲擊」及「毆打」等嚴重指控加諸涉事學生身上,聆訊時卻無法律顧問或具備法律知識之人士在席,斥是「僭以法律之名胡作非為」、聆訊制度一塌糊塗。

理工大學學生會學生報編輯委員會亦與八間院校編輯委員會發表聯署,指對紀律聆訊判決結果感到極度失望,「惟校方是次做法卻完全違背言論自由的精神,並有藉嚴重刑罰打壓同學之嫌」;是次判決的刑罰過重,校方的量刑亦無清晰指引,「我們相信校方有意藉此裁決殺雞儆猴,令其他同學噤若寒蟬,不敢再自由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