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太陽能板規限 工程公司走法律罅 助村屋僭建多一層

撰文:張嘉敏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放寬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發電裝置的高度限制,推動再生能源發電。但《香港01》發現,有新界村屋業主不僅將太陽能板安裝於圍封僭建物上,並覆蓋逾半天台範圍,變相增加一整層的有蓋活動空間,涉違反《建築物條例》。亦有工程公司看中「商機」,聲稱可連同天台屋一併安裝太陽能板,該公司職員更「教路」稱圍封天台屋的四面牆可隨時拆走,或安裝可摺式的支架覆蓋整個天台範圍,「(支架)拆得走…你就話唔係僭建。」
有測量師提醒,太陽能板不能安裝於既有僭建物上,即使選用可動式支架同樣屬僭建,工程公司或業主亦需面對刑責。

於大埔九龍坑村有村屋安裝太陽能板。(余俊亮攝)

特首林鄭月娥於2018年的施政報告,宣布放寬太陽能板的案裝限制。根據最新的《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新界村屋天台安裝的太陽能裝置,高度不得超過2.5米、不得伸出外牆超過750毫米,而覆蓋範圍不得多於村屋有蓋面積的一半,即350平方呎。同時,天台上不得有任何僭建物,包括已申報並被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亦必須清拆;而太陽能板下方不可圍封。否則可被視為僭建物。

有工程公司聲稱可以「輪動陽光棚」避過僭建問題。(網上圖片)

隨著放寬規例,坊間不少工程公司均大力推銷安裝太陽能板,有公司疑利用漏洞,聲稱可替客戶於天台玻璃屋上加設太陽能板,甚至推銷安裝太陽能板之餘一併安裝天台屋,價格介乎30至40萬元。另一間公司甚至開宗明義,於廣告上標明若客戶「頭痛僭建問題」,可選擇安裝「可拆除式」的圍板。

圍板可拆除 避屋宇署巡查

記者佯裝顧客致電其中一間工程公司,查詢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裝置。該公司職員建議,可先拆除天台原有構建物後,再安裝合法的350呎的天台太陽能板;其後再於下方加裝可拆除的滾輪式棚架,以避過僭建問題,「你四面牆可以係隨時拆得,佢嚟查嘅時候你咪拆咗佢。」他又稱雖政府規定太陽能裝置合法範圍僅為350呎,「另外嗰350呎可以整啲可以摺得、拆得走…人哋話你僭建,你話唔係僭建。」

於大埔九龍坑村內,有村屋天台上的太陽能裝置疑似違反條例規定。(余俊亮攝)

裝置覆蓋整個天台 村屋多一層空間

職員亦向記者展示多個村屋項目的航拍片段,從中可見位於觀塘馬游塘村及西貢響鐘村的村屋,該公司安裝的天台太陽能板下方空間被圍封,變相是僭建物。記者其後到訪職員所指、另一個位於大埔九龍坑村的項目,亦在現場找到有村屋的太陽能裝置疑違反條例規定。

涉事屋宇除將大部份天台範圍以太陽能板覆蓋外,更將部份板塊安裝於既有僭建物上,變相增加一層有蓋的活動空間。而旁邊的另一間村屋,同樣有違規情況,太陽能裝置系統雖未有圍封,惟範圍卻覆蓋逾一半天台面積。

屋宇署回覆查詢稱,已派員到上址視察,發現在上址村屋的天台有新建僭建物,屬優先取締類別。署方會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敦促其盡快自行安排清拆,並會繼續跟進有關執法行動。

測量師何鉅業稱,就航拍圖片所見的兩所建築物,均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李澤彤攝)

測量師:可移動支架同樣違反建築物條例

測量師何鉅業稱,就航拍圖片所見的兩所建築物,均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他解釋,於光伏系統覆蓋面較大的村屋上,雖然其太陽能板分為兩部分安裝,但兩者並無按照規定的1米間距;而當中一部份太陽能板安裝於既有的圍封構築物上,同樣不符合條例規定。至於另一個建築物上,雖其光伏系統下方並無圍封,不過其覆蓋面積同樣大於規定的350平方呎。

何鉅業建議政府應盡早進行監管及執法。(李澤彤攝)

何鉅業指出,部份工程公司採用可移動支架以避過僭建問題,不過其安裝或未夠穩固,令安全性成疑,「有機會大風時會受破壞。」他建議政府應盡早進行監管及執法,以對違規建築起阻嚇作用。

至於有工程公司涉嫌以避僭建作招徠,採用可移動式棚架,何鉅業稱只要安裝不合符規定,同樣觸犯《建築物條例》,「不代表移動就不是構築物,就算支架都可以係僭建。」而以往亦曾有可移動的貨櫃同樣被定性為違規建築物。他提醒,進行違規建築工程的公司,甚至業主同樣有機會被檢控,「尤其工程公司於文件中提及可能違規,業主唔係一句唔知就辯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