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帶薪境外進修計劃擴展 涵蓋至小學、幼稚園老師及校長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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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自2017年起推行為期三年的「在職中學教師帶薪境外進修計劃」,局方考慮計劃在上學年推行反應良好,今日公布擴展計劃涵蓋對象範圍,由只限公營及直資全職中學老師,延伸至所有中學、小學及幼稚園全職教師及校長。計劃今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5月3日。

新一屆「在職中學教師帶薪境外進修計劃」將擴闊申請者資源,公營及直資中學、小學及幼稚園全職教師及校長均可參與。(資料圖片)

教育局今日向學校發出通告,公布「教師及校長帶薪進修」計劃安排。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專業發展及培訓)容寶樹在網誌局中人語表示,希望新計劃為教師及校長提供更充裕的空間,讓他們透過進修拓寬視野,提升專業素養,以配合教育發展趨勢,培育學生具備應付未來所需的能力。

新計劃擴闊涵蓋對象範圍,由只限公營及直資全職中學老師,延伸至中學、小學及參與免費幼教計劃的幼稚園全職教師及校長,申請人須具備不少於5年教學經驗。計劃今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須獲校長或校監推薦,截止日期為5月3日下午6時正或之前。申請經評審委員會遴選後,將於6月內公布結果。

成功申請者可按合適情況,在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期間,參與為期1至5個月的「帶薪進修期」,期間進行自訂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或活動,和教育研究或學校發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