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翠湖花園圍標貪污案 被告突更換律師 判刑再押後至9月底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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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花園一班小業主在庭外示威。(鄧子盈攝)
被告胞弟邱珏田將為兄長聘請另一律師代表。(鄧子盈攝)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樓宇翻新工程涉嫌圍標貪污案,有份收受利益的工程公司東主挺身而出,承認串謀新昌管理高層、業主立案法團等人收賄款達17.5%,即達4500萬元。告本來一直由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代表,並已完成求情,不料被告今突然更換律師代表,令原本今日的判刑再度押後至9月29日。

被告丘瑞田(57歲)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本來查錫我已遞上所有求情信件,撰寫的有《明報》資深記者、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翠湖花園業主、其他屋苑業主,本來今日判刑。惟丘瑞田臨時更換律師代表,其胞弟丘珏田為他聘請新律師,正等候領取文件。

丘瑞田申請保釋外出,因理由不足遭拒絕。胞弟表示,被告認為之前的律師代表未有呈上所有文件,故要求改聘律師。

控罪指,在2010至2014年,丘串謀翠湖法團主席黎國樑、新昌管理執董樊卓雄、新昌物業經理許鈞碧、建築師事務所股東鍾偉強、香島建築董事楊永燊及黃潘建築公司董事黃志光,向黎、樊、許及被告提供報酬,以總工程費用百分比計算,給黎10%(2,620萬元)、樊6%(1,572萬元)、許1%(262萬)及被告0.5%(131萬元),作為協助鍾、楊及黃取得顧問及工程合約的回報。

 樊及許兩人分別自1997和2003年受新昌管理聘用。樊於去年4月被廉署拘捕,獲保釋且未受檢控,他將於去年9月辭任及退休。

案件編號:DCCC55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