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鄉議局:判決對原居民影響不大 可繼續申請建丁屋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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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居民郭卓堅4年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丁權並非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高等法院今早(8日)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鄉議局代表認為判辭並非太差,亦無影響現時原居民現時在自己土地建屋的權益。鄉議局下午將召開持別會議會,討論判辭及跟進下一步行動。

高等法院就首宗挑戰丁權的司法覆核案,裁定申請人部分勝訴,原居民在私人土地上行使丁權是合法傳統權益。(資料圖片)

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表示,今日(8日)高等法院判決不應用贏或輸來評論,但對丁屋政策可以說是有個了結。他認為判辭對鄉議局並非太差,亦無影響現時原居民的權益,即原居民仍用根據《基本法》第40條,在自己的土地上申請建屋。鄉議局今日下午2時將召開持別會議,討論判辭及跟進下一步行動。

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亦對判辭感到欣慰,他稱決判對原居民影響不大,原居民可以繼續申請興建丁屋,「以往合法,現在合法,將來亦合法。」他又指,今次案件困難,不易判,稱讚法官判決合理,「當法官是正確」。他又指,過往丁權政策經常受到批評,本案裁決掃除原居民的疑慮,以及其他們的批評,令他們的權利在法理上得到確立。

對於法官裁定丁權在「私人土地契約」和「土地交換」上,不屬傳統權益。林國昌稱已經有很少原居民用該兩種方法申請建屋。

▼圖解丁權覆核案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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