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東涉教煮汁企姦女工案 辯方指女事主勾引店東 事件屬商業交易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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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店東主涉藉詞教煮醬汁,企圖強姦新到職女工案續審,中年女工接受辯方盤問,律師指女事主為想保住工作,一直想討好店東,更因想賺額外收入,主動勾引店東,才會發生案發所指的動作,律師直言,整件事只是一宗「商業交易」,事主不同意。

被告彭小國,60歲,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指他於2017年1月22日在荃灣大窩口女子現年49歲的女事主X。

女事主透過視象系統作供,她強調從沒同意被告對她作侵犯行為,又指自己過程中不斷反抗但奈何力氣不足。

丈夫受傷無法工作

惟辯方盤問時卻指,女事主在事發前曾獲聘為待應,但因表現不佳,工作了一星期便遭解僱。但女事主的丈夫背部受傷,無法工作,所以她非常想得到小食店這份工作,女事主同意說法,又表示兩名女兒已開始工作,無法再領綜援,亦不想用女兒的錢,故當時要找工作。

當晚原只叫事主做清潔

辯方亦指,女事主見工後,一開始並沒回音,她再到小食店表示很想獲得這份工,小食店才提出讓她試工。而事發當晚午夜,被告原著女事主進行清潔工作,女事主同意。

被告彭小國被控企圖強姦新到職女工,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指女事主勾引被告

辯方隨即指出女事主為保工作,利用工作時間討好被告,又想賺取額外收入,直指當時是女事主主動勾引被告,對女事主來說,當晚只是「商業交易」,女事主否認說法。

控方日提到,案發當天為女事主第二天上班,但被告妻叫午夜才回店,女事主返工時,她指被告以教她煮醬汁為由,從後熊抱她,並涉嫌想強姦女工,惟最終因被告的身體狀況而未有完事。

指事主叫被告教煮汁

辯方又指出女事主當晚表現風騷,輕聲細語問被告「可唔可以幫我(做清潔工作)」,反指當晚女事主主動叫被告教她煮醬汁,二人又談及女事主每天都會陪丈夫游泳,被告便回道「唔怪得你身材咁好」,女事主稱不記得有關對話。

辯方又謂事後二人談及強積金的問題,女事主向被告張手表示要他付款,但被告不明白意思故沒有理會,女事主否認說法。

錄影會面主動提:又要畀人揸

辯方繼而提到女事主在錄影會面中曾說「賺嗰幾廿數又要畀人揸、又畀人搞」,質疑女事主為何將當晚事件與金錢、「勾引」等掛勾,直指女事主為討好被告才會發生此事,女事主亦否認。

案件編號:HCCC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