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庭上涉拍6相2片 內地女生被控 案押後至下月再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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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學生昨於高等法院旁聽陳同佳案判刑,涉嫌於庭內拍照及錄影,遭保安帶出庭,並被警方帶走。內地女被控一項在法庭內攝影罪,今(30日)於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暫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被告獲准保釋。

女被告趙浦伊被控庭上拍照罪,在東區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趙浦伊,19歲,報稱學生。她被指昨日於高等法院10樓第24庭拍下6張相片及2段影片。

被告上庭迷惘

被告樣子迷惘,表示不解為何申請當值律師服務被拒,裁判官謂控罪不在當值律師的服務範圍之內。被告再問會否留案底,官則回應案件尚未審理。

被告透露於北京讀書,偕一友人及一同學來港,原計劃只留3天。裁判官允許她以1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暫須留宿於報稱的賓館,並須每星期六到中區警署報到。被告謂想返回北京讀書,惟裁判官堅決拒絕讓她出境。被告問可否聘請律師,官表示當然可以,其後再說會將她轉介至當值律師,但不肯定會否酌情受理。

案件編號:ESCC109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