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疏忽處方藥物令病人過敏 3項專業失德罪成 除名1月緩刑1年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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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普通科醫生郭任達因在2015年,向對磺胺類藥物過敏的病人開出內含磺胺的抗生素,令病人出疹,被控3項專業失德,今(30日)在醫務委員會進行研訊。他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除牌1個月,緩刑12個月。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指,病人已出示藥物過敏卡,但仍獲處方該藥物,而致敏可以十分嚴重,甚至威脅病人生命安危。

西醫郭任達被控3項專業失德,辯方律師(圖中穿西裝者)表示,郭任達因病未能出席聆訊,感到抱歉,並承認控罪,稱會負上全責。(鄭翠碧攝)

案情指,2015年1月18日,病人廖子群(音譯)因眼睛不適到郭任達位於葵涌的診所求診,被確診為紅眼症,處方一種內含磺胺甲噁唑的抗生素。不過廖女士對磺胺類藥物過敏,並早於多年前首次求診時已表明,2015年求診當天亦有出示藥物過敏卡,惟郭仍向她處方內含磺胺的藥物,終令她出現紅疹。

涉事醫生因病今缺席聆訊

郭任達被控3項專業失德,分別是明知病人有藥物過敏仍處方磺胺類藥物;沒有確保其中4種處方藥物上有標籤藥名;沒有確保9種處方藥物上有標示處方日期。辯方律師表示,郭任達因病未能出席聆訊,感到抱歉,並承認控罪,稱會負上全責。

劉允怡解釋判緩刑原因是涉事西醫已改善處方藥物的電腦系統。(鄭翠碧攝)

郭任達終被裁定全部控罪罪成,主席劉允怡解釋,藥物過敏可以十分嚴重,導致病人有生命危險,郭應該了解病人有藥物過敏;另外,郭未在藥物上標示藥物名稱及日期,就可能會令病人調亂藥物,打亂治療計劃。

辯方求情時指,郭任達曾與病人承認自己處方了會令她過敏的藥物,代表他從無隱藏錯誤的意圖,他今次認罪,是希望作出一個承認錯誤、承擔責任的醫生之示範。

郭任達最終被判在醫生名册除名1個月,緩刑12個月。劉允怡解釋,相信郭非故意不在藥物上貼上標籤,並已在事件後引入電腦系統確保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故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