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手機案】議會內多次被逐離場 判刑若重或失雙料議席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在區議會抗爭成名、一向作風較為激進的許智峯,2016年在立法會港島區直選勝出,成功在黨友單仲偕手上接棒進入議會,他進入議事堂後仍延續一貫「斯文激進派」作風,於中西區區議會強行搶奪區議員陳捷貴咪高峰,後來又涉在審理一地兩檢草案會議期間,與政府「狗仔隊」起衝突,搶去女EO手機,引來各方譴責,更要就普通襲擊等三罪受審。他現被裁定所有控罪罪成,若被判監三個月或以上,或會失雙料議席。

許智峯每次出現都穿整齊衫及打呔,其實他在議會被稱為「斯文激進派」,多次被逐離場,更被稱為「峯鴿」。(資料圖片)
+4

曾因肢體碰撞被判守行為

現年36歲的許智峯於2011年代表民主黨出選中環區議員獲勝,從而開啟其從政生涯,在他擔任區議員期間,許專注處理區內民生議題,亦作出不少「抗爭」,包括堵塞地盤以抗議中環嘉咸市集商戶未能獲妥善安置、抗議中西區區議會閉門審議宣傳《基本法》撥款,與保安發生肢體碰撞,因而被判自簽保守行為1年。因他主張對建制派進行非暴力的議會抗爭,被稱為「斯文激進派」,亦有傳媒稱他為「峯鴿」。

多次會議中被趕離場

許後來於2016年立法會港島區直選勝出,成為立法會議員,但仍不改其激進作風,在人大就宣誓爭議釋法後的立法會會議上,沒有按原定題目發言,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將許趕離會議廳,又在討論修改議事規則的會議上,因在座位櫃桶放置揚聲器,發出聲響,因而趕離會議廳。他亦曾在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在座位叫囂而遭趕離場,事件中許智峯及保安員都受傷送院。

不滿狗仔隊跟蹤搶女EO手機

在本案中,許在去年4月24日,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會續審當天,許被指在立法會大樓二樓電梯大堂,遇到當日作為政府「狗仔隊」、負責記錄議員行蹤的女EO梁諾施,許上前查問,二人糾纏一會後,許便搶去其手機,跑入男廁翻閱,並將5份文件傳送至自己的電郵,女事主於翌日報警。

遭劉慧卿譴責令市民反胃

事件引來各方群起譴責,不但有多名建制派議員公開斥他做法錯誤,連黨友亦各起批評,其中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非常之錯」、「令市民反胃」,認為許應該鞠躬向全香港道歉顯示誠意,批評許不適合繼續做議員,民主黨中委會更強烈譴責許,於事件2日後表示即時凍結許的黨籍。雖然許事後連番公開向女事主道歉,但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仍去信內務委員會要求動議譴責許。

葉劉曾動議讉責

許終在去年5月5日被捕,葉劉淑儀更於同年5月23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譴責許智峯,議案轉交調查委員會處理,而民主派未有阻動議,調查委員會於7月17日首次召開會議,工聯會麥美娟任調查委員會主席,料需時一年多。事隔約半年,許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而民主黨中委繼續凍結許的黨籍至今。

若判囚逾3個月5年內不能參選

一部手機引起的一連串事件,或會斷送許的政治生涯。根據《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議員若干犯刑事罪行而判監1個月以上,經在席議員三分二通過,將被解除職務。若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則在5年內更不得參選。再者,《區議會條例》亦規定,議員被判處超過3個月的監禁,不論是否能獲緩刑,都會喪失議員資格,意味著許或因本案失雙料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