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小豪兒子龐景峰無牌和無第三保下駕駛 今認罪候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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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錢小豪兒子龐景峰(原名錢浩然)於4月某凌晨被交通警截下做酒精測試時,被發現無牌駕駛。 他今(5日)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無牌駕駛罪,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並在認罪後解釋自己有美國車牌,但因曾改名而未獲本地執照。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26日,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龐景峰(28歲,報稱演員)承認於4月5日在灣仔鴻興道近馬師道交界干犯以上罪行。

聲稱因曾經改名 未獲本地駕照

案情指,當晚凌晨3時45分,駕私家車的被告遭交通警截下做酒精測試,他雖通過測試,但無法出示有效的駕駛執照。交警員調查後發現其執照已於2010年6月過期,遂帶他返回警署。被告警誡下承認是該私家車的司機,並稱自己有美國車牌,但無本地執照。據運輸署職員提供的證明,被告一度於2009年獲發一年效期的本地執照。另外,雖保險公司確認涉案車輛的註冊車主有買第三者保險,但因被告欠有效車牌,並不受保。

被告今無律師代表,最初表示沒有求情說話,後解釋自己有美國車牌。由於他在13歲時曾改名,因此他早前雖在港做轉牌手續時已通筆試及路試,但因系統上顯示的姓氏不同而未獲牌照。

案件編號:ESCC14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