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涉四姦前女友案 女事主不願出庭作供 控方撤控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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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程式公司男東主涉嫌強姦前女友被控,案件今(10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時,控方表示由於女事主不願出庭作供,故決定撤控。辯方直指女事主稱被告當日4度強姦她,惟化驗報告卻指事主並沒有性交的痕跡,證據有自相矛盾之處,故申請訟費,裁判官亦批准申請。

被告賴卓承,28歲,原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本年4月20日到女事主X的住所中把她強姦。

辯方指事主曾稱遭四度強姦

控方今透露女事主不願出庭作供,決定撤控。就辯方的訟費請,控方指有證據顯示鄰居曾聽到吵架聲,又聽到有人叫報警,而賴在事後亦有逃跑,故反對其訟費申請。不過辯方卻指未有證據支持鄰居的說法,賴亦沒警誡供詞,女事主稱被告當日4度強姦她,惟化驗報告卻指事主並沒有性交的痕跡,證據出現自相矛盾。裁判官終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ESCC10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