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訊不滿2G頻譜方案 求覆核通訊局決定 官指未見不公裁敗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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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於2017年宣布,用於2G通訊的900及1800兆赫頻譜重新分配方案,其中四成會優先指配予現有電訊商,六成會作公開拍賣,但現時頻譜佔有率最高的香港電訊不滿方案,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高等法院今(5日)頒下裁決指,香港電訊未能證明方案實行後,會影響它繼續營運有關服務,以及其服務質素,而局方亦有責任促進通訊市場的競爭,故判香港電訊敗訴。

申請人: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兩名答辯人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通訊事務管理局。香港電訊提出多個理據欲推翻局方決定,包括政府錯估市場情況,錯誤理解政策原意,及造成不公平情況等。

指香港電訊未有提出證據

法官在判詞提到,法庭沒有權力去制定或修改方案,局方可自行決定如何去評估方案實行後的影響,除非局方的做法極之不合理,否則法庭不會作出干預。再者,香港電訊沒有提出證據證明方案實行後,會如何影響它繼續營運,以及對其服務質素的影響。

香港電訊要求獲更多頻譜

法官又指,局方推出方案,目的是為防止頻譜過於集中在某電訊商手上,促進通訊市場的競爭,這目的亦合符法例要求,雖然香港電訊建議局方應採用可讓它獲更多頻譜的方案,法官認為這會妨礙市場競爭,局方有權拒絕接納,故裁定香港電訊敗訴。

案件編號:HCAL44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