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遊行】社工劉家棟被指以身擋警方防線 被控阻差准保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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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727元朗遊行發反對通知書,惟有不少市民當天到元朗「行街」,部份人與警察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被指阻礙警方防線推進的社工,被控一項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警員罪。他今(30日)被押上粉嶺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指社工在防線前手持社工證,聲稱為示威者爭取時間。裁判官以案件非最嚴重的一種,准社工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4日再訊,其間讓警方繼續調查。

被告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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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當時有人掟磚及油漆

被告劉家棟,23歲,被控1項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警員罪。控罪指他於本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杰。

控方案情指,警方於案發時在元朗安樂路設立防線,前方50米外則有約150名示威人士,有人設立路障,並掟磚和油漆。同時,警員透過大聲公警告示威者離開。

劉被指以身體頂住警方防線

稍後,警方防線向前推進,而劉站在防線前。警員要求劉離開,但劉未有理會,並繼續站在防線前2米。控方指,劉以身體和雙手擋住防線,頂住其一名警員的長盾,令防線不能前進。而劉被捕後報稱不適,被送到醫院。

控方指劉為示威者爭取時間

控方擔心劉若獲保釋,會重犯相類罪行。控方解釋,劉是一名社工,案發時右手手持社工證,聲稱為示威者爭取時間。裁判官查問,劉為什麼是聲稱爭取時間。控方指,錄影片段拍到劉這樣說,並稱要為示威者爭取時間疏散。

官指非案情最嚴重一類

裁判官指案情非最嚴重一類,控方亦沒有基礎指被告會在保釋期間重犯,准被告以2千元保釋。今早有數10名市民今早到法庭旁聽,聲援被告,坐滿法庭的公眾席。

案件編號:FLCC34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