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男經理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涉違規安排泰國旅行團

撰文: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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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昨日(3日)控告一名教育中心男經理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中心提供的旅遊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教育中心亦同時被票控。案件將於明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教育中心聲稱其安排的泰國旅行團是經由一間指定旅行代理商承辦。而海關經調查後發現該旅行團並非由該旅行代理商承辦。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該案件將於明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同時,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