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突分手離開 地盤工認定有「婚外情」 向對方潑腐液候判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地盤工因不滿同居多年兼為他育有兩女的女友突然離開,視之為「妻子提出離婚」,並認為當中涉及「婚外情」,因而攜同通渠水到女友工作的餐廳向她潑腐蝕液,令她的臉部等多處受二級燒傷,並需植皮,餐廳員工及食客也被波及。地盤工今(30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淋潑腐蝕性液體等3罪,法官決定先為傷者索進一步的醫療報告,押後於11月1日判刑。

被告何朝暾向女友潑腐蝕液之餘,自己亦被濺傷。(資料圖片)
+4

被告何朝暾承認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共3罪。

事發時事主已離開被告

案情指,女事主何海玲與被告曾是情人,但女事主已在2018年4月與被告分開,並換了新工作。事發當日,即2018年5月27日,正當女事主到位於尖沙咀的餐廳上班時,突然看到被告手持罐狀物品接近她,當她轉身蹲在地上時,她感到有液體淋了在她的頭及頸上,並感到痛楚。

同事觸及事主頭髮亦灼傷

及後,女事主跑向其同事,其同事看到女事主身上有黑色液體,該同事雙手觸碰女事主的頭髮時被灼傷,另外兩名餐廳員工上前制止被告期間同樣受傷。除此以外,另有2名顧客事發時,因坐在女事主附近而誤中腐蝕性液體。

被告與事主沒有註冊結婚

被告及後被制服並被拘捕,他在警誡下指與女事主認識超過20年,二人育有兩名女兒,但一直沒有註冊結婚,他接受不到與事主分開,並認為事主有「婚外情」,他對於事主沒有解釋便提出「離婚」而感到憤怒。

事主20%皮膚二級燒傷

女事主與另外5名受傷的員工及顧客均送院治理,女事主的臉部、頸部、後背、肩膀、前臂及腿部有超過20%受到二級燒傷,需要進行清創及植皮手術,其餘人士的手腳、後背、眼皮、面部亦受到不同程度的燒傷。

案件編號:HCCC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