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44人暴動案被告包括醫生護士 毋須宵禁但要禁足金鐘

撰文:馮家淇 呂樂謙 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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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控告97名在金鐘被捕的人士,其中涉在夏愨道外被捕的44人,有一半為中學生及大專生,6人支滿8歲,年紀最輕的只得14歲,餘下被告亦來自各行各業,包括醫生、護士、廣告業、測量師及程式設計員等。有任職醫生及護士的被告因工作時間不穩定,盼延遲或撤銷宵禁令。裁判官最後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提訊,另各被告毋須宵禁,但要禁足金鐘及不准離開香港。

由於被告眾多,案件要在午飯過後才再開庭,支持者繼續在法院外留守聲援。(歐嘉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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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證據不足不應提控

控方要求押後至12月再提訊,又指現時社會涉及暴力的示威活動頻繁,暴力程度與日俱增,包括扔磚、放火,應加予限制以免有人再犯,亦有解釋因昨日公眾假期,故延至今天才提堂。

辯方律師卻指,如警方不夠證據便不應大量拘捕;亦有律師投訴被告被捕後被扣留超過48小時,期滿須放人;亦有律師質疑控方證供不足便不應提控,認為現有做法有違檢控守則。

惟裁判官指,檢控工作為控方的職責,法庭不會過多干涉控方的決定。

案件涉及被告眾多,第一宗案件由中午處理至晚上8時仍未完,不少支持者亦由早等到夜。(呂樂謙攝)

兩被告為演藝學院學生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守宵禁令及禁足金鐘,多名被告提出反對。

其中兩名被告林昊生及林耀俊為演藝學院學生,分別修讀舞台道具學系及後台製作。他們的律師指,二人就讀課程有別於一般大學,需參加音樂會或戲劇演出,至11時才放學,又家住新界,希望將宵禁延至晚上12時半及1時才開始。

醫生護士要求免宵禁

另外,任職醫生的被告謝達志,其代表律師稱,醫生工作須輪更,有時亦要出席國際會議,希望能撤銷宵禁及不准離港條件,亦未能提交到警署報到時間,但願意交2萬元保釋金。惟裁判官認為至少要提供一天報到日子,若要當值需提早通知警方,才可獲豁免報到。

任護士的被告江壁怡亦指工作時間不穩定,宵禁會嚴重影響工作,希望能撤銷宵禁令並願意每周警署報到兩次。

亦有任電腦工程師及測量師的被告表示要深夜工作,及有客戶在金鐘,若要禁足該他會帶來不便。

在法庭守候一整天的支持者,在法院外組成傘陣護送被告們離開。(呂樂謙攝)

學生稱要補習及上拯溺班

除了有被告指宵禁對工作及生活做成影響外,一名15歲的學生被告亦指要上補習班,另一名讀中五的被告則要上拯溺班,希望延遲宵禁,該中五生更指要交1千元保釋亦有困難。

全部被告須禁足金鐘

裁判官取取陳辭後,認為應該平衡被告的自由與防止各被告在保釋期間再次犯案。准各被告以1000至5000元現金等保釋外出。各被告除到金鐘律師事務所索取法律意見或乘車經過外,不得進入金鐘政府總部範圍,同時不得離開香港;各被告毋須遵守任何宵禁命令。

被告陳澍峰由於尚留院求醫,裁判官特意將其案件押後至周五再處理,期間交由警方看管。另今日出庭的多名被告中,有一個需坐輪椅,一個右手紮大手掛,另有幾個頭及面貼上敷料。

案件編號:WKCC379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