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項目料月底推 租售按揭須地署同意 學者料毋礙銷情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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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首個「港人港地」項目啟德1號(I)已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估計最快月底登場。據發展商中國海外的簡介資料,項目的買家需要符合既定資格,即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在出售、出租物業及按揭前,亦需取得地政總署發出的同意書。
有學者認為,項目的租售條款僅影響一小撮人,相信不會影響銷情。事實上,「港人港地」政策早於兩年前已被擱置,故不排除啟德1號是首個、亦是最後一個「港人港地」項目。

啟德1號預計於明年10月落成,今年年初物業已進行上蓋工程。(梁鵬威攝)

聯名買家最少一人為永久居民

根據中國海外的啟德1號出售、出租及按揭簡介,物業的業權在2043年6月27日或之前屬香港永久性居民擁有,即買家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聯名買家中,最少一名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且所有聯名買家之間均為近親,如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簽臨約及正式買賣合約時,均需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近親証明文件。

此外,業主在2043年6月27日或之前,申請出售、出租及按揭均需要事先取得同意書,每位業主最多只需辦理相關同意書一次,即使日後遺失同意書正本,亦可以在土地註冊處取得同意書核證副本,無須再次辦理。而業主在代理律師樓簽署成交樓契時,可一併簽署該份同意書,預計10日內可取得同意書。

「啟德1號」附近有4個尚未推售的住宅項目、及已開賣的市建局煥然壹居。(梁鵬威攝)

租約不可超過5年

當業主收到出售或出租同意書後,可即時或之後任何時間出售單位予符合資格的買家、或一次或多次出租單位予任何人士或公司,但租約(包括續租權)不可超過5年,而業主亦不可預先收取超過12個月的租金。此外,業主又可一次或多次將單位按揭、加按及轉按,每份按揭必須只是與指明機構簽訂。

料細單位回報較高

然而,由於港人港地售予香港永久居民的條款未有列入地契,僅受同意書規管。此外,地政總署早前曾指,若然買方違反同意書內容,將根據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及收回單位,但不受地契法律限制。

中大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認為,近期新盤銷售理想與否,很視乎定價及單位面積,市場上車置業需求仍大,尤其是對細單位,因為出租易、回報高。他認為,港人港地的租售條款不太重要,僅影響一少撮人,若然呎價具競爭力,細戶比例高,料反應仍會理想,對銷情影響不大。

啟德1號的地皮於2013年由中國海外以45.4億元投得,分兩期(I及II)發展,分別提供545及624伙,合共1,169伙,單位面積由300至逾1,000平方呎,提供1至4房間隔,其中(I)已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擬短期內推售,並預計於2017年10月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