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團體到警總投訴警犬無防護置身催淚煙 不排除申禁令

撰文:黃詠榆
出版:更新:

反修例風波持續超過4個月,在前日(21日)元朗衝突中,有警犬於沒有任防具的情況下,置身於催淚煙中,引起大量動保人士關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NPV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麥志豪及關注動物權益團體今(23日)下午到警察總部警察投訴科,投訴警察涉嫌虐待警犬。
麥志豪指,強調投訴有三大訴求,分別是警方需透露由6月至今,警犬出勤、受傷數字、領犬員的相關指引,警犬有沒有適當防具,及促請未來示威中暫停使用警犬,若警方未能回應訴求,不排除會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於衝突中使用警犬。

NPV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麥志豪(中)及關注動物權益團體下午到警察總部警察投訴科。(黃詠榆攝)

逾二十個動保團體聯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今(23日)下午4時半,到警察總部投訴,警察涉嫌虐待警犬。約二十人高呼口號「警犬不是武器」「譴責警察濫權,漠視動物生命」「立即停止出動警犬」等。團體強調,期望警方積極正面回應是次投訴,否則或會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於衝突中使用警犬。

多個動保團體要求警方立即停止出動警犬。(黃詠榆攝)

警方放催淚彈時 未見警犬有任何防具

十八區動保專員(九龍)黃豪賢指出,在前日(21日)晚上,警方於元朗大馬路現場出動警犬驅散人群,而就媒體畫面所見,警方施放催淚彈時,犬隻並沒配備任何防毒裝備。他指,有很多醫學報告已指出,催淚煙、胡椒噴劑等化學物,會刺激犬隻呼吸系統及皮膚,令其感到不適,嚴重會影響呼吸,引致死亡。

他又提到,團體翻查前晚資料,發現當時有警犬於催淚煙中仍當值,而該警犬不願向前行、後腿發抖、尾巴緊緊夾在後腿中間,可見其當時極度驚慌。他批評,警方漠視警犬的安全,或已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十八區動保專員(九龍)黃豪賢(右二)指出,前日(21日)警方於元朗施放催淚彈時,犬隻並無防毒裝備。(黃詠榆攝)

動保人士批催淚煙禍及社區雀鳥、貓狗

十八區動保專員(沙田)黃婉儀則指,由6月至今,已有很多警犬於衝突中感到不適、驚慌的例子。她提到,9月大埔一次衝突中,有警犬疑因吸入催淚煙肚瀉,仍需執勤。在8月亦有警員將警犬放疊人群前,惟犬隻驚慌地不斷吠叫,毫無驅散示威者效果。

她又指,催淚煙甚至傷害到社區的雀鳥、貓狗,有義工向其表示社區動物健康出現問題,甚至「失蹤」,希望警方正視動物權益、警犬健康問題。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中)批評,政府問題不應由警犬解決。(黃詠榆攝)

鄺俊宇冀動物福利法及政府不同部門動物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出,狗隻嗅覺比人類敏感400倍、聽覺亦相當靈敏,批評「警察Full gear,警犬full fear」。她表示,警犬工作範圍應只是緝毒、尋人,不是處理衝突。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則指,元朗當晚一事相信已引起國際關注,「政治問題要警察解決已好荒謬,依家用隻警犬解決,搞咩呀?」他又提到,香港正研究立動物福利法,希望未來商討章節時,可涉及政府不同部門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