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龍捲風」行動打擊不良健身中心 11月拘5人涉13萬元合約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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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去年年底起開展代號為「龍捲風」的專項執法行動,打擊健身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海關人員於11月四日至今日(13日)採取第四波行動,拘捕五人,涉嫌以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包括一名健身中心董事及四名銷售人員,年齡介乎22至27歲。涉案的健身服務合約總值約13萬元。整個行動中,截至今日共拘捕19人,行動仍然繼續。

香港海關於去年年底起開展代號為「龍捲風」的專項執法行動,打擊健身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旺角的健身中心的職員,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使消費者購買健身會籍。海關指,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採取行動,拘捕五名男子,包括一名健身中心董事及四名銷售人員,年齡介乎22至27歲。

截至今日,海關於「龍捲風」行動中共拘捕十九名涉嫌以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而違反《條例》的人士,包括四名健身中心董事及十五名銷售人員。他們年齡介乎21至43歲。涉案的健身服務合約總值約190萬元。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強調,一直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絕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並將繼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