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義務記者」被控藏彈藥 聲稱撿彈殼作化驗准保釋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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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外於本月17日晚發生激烈警民衝突,之後多區發生衝突事件,其中西灣河區亦有人聚集,警方曾發催淚彈等驅散。一名男子在西灣河港鐵站內拍攝時遭警截停,並疑被搜出39枚催淚彈、海綿彈等彈殻,案件今(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律師指被告當時為義務記者,只想拿取彈殻作檢驗,並不會對公眾造成即時危害。裁判官林子勤最後准被告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到警署報到。案件押至下年1月14日再訊。

被告周敏,26歲,報稱記者,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控罪指,他在今年11月18日,在西灣河港鐵站B出口管有彈藥,即9枚手擲式催淚彈彈殻、1枚海綿彈彈殻、28枚催淚彈彈殻、1枚橡膠子彈彈殻,及1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

辯方律師向法庭稱,被告是一名義務記者,現已請辭。律師指被告當時只想拿取彈殻作檢驗,並未有對公眾造成即時危險,而被告自被控後已被押7天。

裁判官林子勤最後准被告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到警署報到。案件押至下年1月14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25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