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女督察淪病態賭徒 為籌賭本呃到無朋友 認訛騙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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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惠芳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訛騙罪候判。(資料圖片)

前地政女督察因沉迷賭博成病態賭徒,為取得賭本,竟向認識十多年的舊同學、朋友及同事借錢合共94.5萬,當中50萬更是友人用作買樓的「大訂」。她訛稱用以經營買賣iPhone生意,被另一舊同學戳破謊言,揭發她根本沒有生意,大筆金錢全用在賭博上,她因而失去所有朋友,更企圖在澳門自殺。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她在3個月內,往來澳門高達29次。被告今(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還押至9月7日判刑。法官明言判監無可避免。

現已破產的被告陳惠芳(33歲),控罪指她在2015年3月16日至6月17日,欺騙吳婉文、鍾明媚及莫嘉詠,借出50萬、29.5萬及15萬,並可獲取8萬利息及買賣iPhone 的利潤。

被告:知自己錯得很緊要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病態賭徒,從小聽從父母指示,某程度上是失去自由,現有深切悔意,本案令她失去所有朋友,亦失去在地政署的工作,她亦很難接受自己的所作所為。辯方亦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表示知道「錯得好緊要」,願負法律責任,望可向朋友作出賠償,但坦言現時沒有能力還款。而被告的父母、胞弟及內地的丈夫亦到庭支持被告。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期間,向認識十多年的同學吳婉文指,她正經營買賣iPhone 生意,每賣出一部,便可獲利400元,並向吳借錢50萬,並稱除本金外,會還息8萬。被告期後再向其內地女友人鍾明媚及地政同事莫嘉詠訛稱認識Apple Store 職員,可以優惠價買禮品卡,並予她們現金回贈。吳之後向被告要求還款,又指該筆錢是買樓的按金,惟被告沒有還款。兩人的葉姓朋友之後揭發被告在澳門企圖自殺,並一直訛稱做生意,但實質將錢用作賭博。

案件編號:DCCC 30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