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就披露馮程淑儀案提終極上訴 官准延長保釋至2月底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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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指在其Facebook專頁上披露女高官馮程淑儀被廉署調查,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及判監4個月,吳早前在高院上訴失敗,並已服部份刑期,後來獲准保釋讓他向終院提出上訴,上月獲准延長保釋期一個月,他在限期快要結束前,到終審法院要求上訴許可,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今(10日)獲准保釋延至2月28日。

吳文遠被指在2016年4月5日至5月24日間,透過其Facebook帳戶,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目標,惟他辯稱披露是為公眾利益,屬合理辯解。

吳已服部份刑期,現仍有約31天刑期未服完畢,他去年12月12日獲准把保釋期延長一個月,原定在日內到期,他今到終院要求在等候上訴許可期間,准他繼續保釋,法官張舉認為吳所服刑期不長,認為批准擔保是公平公正,准吳以3萬元現金、每星期向警署報到、每次離港不得超逾兩星期等條件。

張官又稱,終院上訴委員會決定是否開庭處理吳的上訴許可申請;若許可申請不用開庭處理,吳的保釋有效至案件有終極裁決。

案件編號:FAMC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