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台灣當局接觸潘曉穎家屬 可提供150萬台幣補償金

撰文:勞顯亮 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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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陳同佳在台涉嫌殺害港人女友潘曉穎,觸發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引發七個多月的反修例風波。曾稱會赴台自首的陳同佳,於2019年10月出獄至今,仍未赴台投案。
台灣陸委會港澳處長杜嘉芬透露,據知陳同佳仍住在安全屋,台對陳目前仍未投案感到遺憾,重申已成立專線,有專人負責陳的案件,促陳直接聯絡他們。
杜透露,台政府有意向受害人家屬提供約150萬台幣賠償金,並已按既定程序聯絡到家屬,其他程序正處理中。
記者:勞顯亮、鄧穎琳 台灣直擊

杜嘉芬透露,據知陳同佳仍住在安全屋,台對陳目前仍未投案感到遺憾。 (勞顯亮攝)

陸委會副主委:已將聯絡方法給陳同佳

台灣大選前一日,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港澳處處長杜嘉芬接受香港記者團訪問。杜嘉芬直言,台方已安排專線專人負責陳的投案,已直接給了聯絡方法陳同佳,但據知陳正住在安全屋,不理解因由,很遺憾陳目前未投案,促港府應單純看待事件,不要將台灣選舉牽涉入司法案件中。

有區議員和一批港人到台灣觀選,展示反修例橫額。 (勞顯亮攝)

杜嘉芬重申,已多次聯絡港府要求司法互助,但得不到回應,因此「香港不辦,我們辦」,「不論是在台或在港伸張,也要給一個公道,要依法處理」,歡迎陳同佳隨時投案。

杜嘉芬又透露,駐香港的台北經貿辦已聯絡受害者潘曉穎的家屬,表示可按照台灣法律,向受害者家屬提供約150萬元新台幣的補償金,其他程序正處理中。

台灣大選前一日,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左)、港澳處處長杜嘉芬(右)接受香港記者團訪問。 (勞顯亮攝)

根據台灣保護受害人的法律,政府會先向受害人家屬發放補償金,定罪後才會再向犯人追討。

台灣陸委會港澳處長杜嘉芬透露,台政府有意向受害人家屬提供約150萬台幣賠償金,並已按既定程序聯絡到家屬。 (勞顯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