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報道指梁振英有信心成功控告《蘋果》誹謗 陳文敏:政府無權提控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報道昨日(29日)稱收到特首梁振英律師信,內容是不滿該報於本月8日,刊登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是首要工作」社論,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涉收取澳洲UGL集團約5,000萬港元款項的貪污指控,認為內容錯誤、惡毒及惡意指控梁貪污,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指控,阻止梁競逐連任權利。《星島日報》今日(30日)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梁振英曾找資深法律專家研究,認為有把握可成功控告《蘋果》誹謗。

《星島》引述知情人士指出,持首梁振英就此案已除諮詢資深法律專家意見,也有研究過相關案例,並曾於兩年前向英國執法機構查詢問,對方回應不會就UGL個案展開調查。該知情人士又指,英國及澳洲執法機構過去兩年都未有跟進此事,而相關英澳上市公司,兩年來也沒向梁振英查詢。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今早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指特首選舉提名等程序未開始,「無人話傳媒咁樣講完後就唔可以參選,你畀人判咗監就唔可以選」,對梁振英認為《蘋果》社論會影響其參選權感到莫名奇妙。

陳文敏:無人話傳媒講完後唔可以選

陳文敏解釋,該社論與負面新聞無異,反而有機會涉及「誹謗」,但因普通法規定,為免政府用法律途徑壓制輿論,政府其實也無權提出誹謗。至於梁振英能否用個人身分控告他人誹謗,陳就指特首的個人空間少,其所處理的問題涉及公眾利益,很難有明確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