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文員及學生分別涉襲警及藏刀 均否認控罪 案押後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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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國慶全港多區爆發示威衝突,在灣仔區的衝突中,有文員涉拳打警員後背被捕,他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襲警罪,案件將定於7月16日開審,料需時2天;另涉去年11月參與「和你塞」行動期間被指藏刀的男學生,今亦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案則於6月2日開審,需時1天。

被告魏家煒(29歲)被控於本年10月1日在灣仔軒尼斯道321至331號外襲擊督察林泰金。被告否認控罪後,控方透露將會傳召3名證人,當中包括醫生證人,案件亦涉約1分鐘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

文員魏家煒,及學生麥芸端的案件,今日先後在東區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涉藏刀男生否認控罪

另一男學生麥芸端(18歲)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被控於去年11月20日在灣仔站2號月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控方表示會傳召5名證人,案件亦涉港鐵的閉路電視片段,辯方則指相信可以同意大部份案情,並稱或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雖然控方一度表示現時暫未聯絡上一名警員證人,無法向法庭提供可進行審訊日期,惟裁判官仍將案件定於6月2日進行審訊。

案件編號:ESCC2257、26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