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學生也能學習英語 學者呼籲教育局容許智障學校聘外藉英語教師

撰文:廖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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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於2011年向教育局申請聘用外籍英文老師被拒,一名學生家長就此代其當時讀小四的兒子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於上月底(9月30日)裁定教育局直接歧視、違返《人權法》及《基本法》,下令教育局重新考慮有關決定。
今日(3日)特殊學校前校長何巧嬋、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家長等召開記者會,有智障學生亦出席表演背唱英文歌。何巧嬋認為智障學生也有學好英語的能力,教育局應向智障學生提供平等學習機會。

李世豪有中度弱智及患有自閉症,他自9月30日高院公布司法覆核勝訴起,在現場寫生,今日(3日)記者會的場景也畫在其中。(廖潔然攝)
李太表示,兒子世豪背唱的英文歌是他自學的,可惜不懂其他英語對答,她認為若兒子在學時期有外籍英語教師指導,英文程度可能會更好。(廖潔然攝)

中度智障及患有自閉症的李世豪今年25歲,是自由藝術工作者,現時以教沙畫維生。世豪藝術天份甚高,一向熱愛畫畫的他,在短短45分鐘的記者會已完成一幅現場寫生素描,令與會者感到驚嘆。

他向與會者展示素描作品後,隨即眾人面前背唱出整首英文歌《raindrops keep falling on my head》。世豪媽媽表示兒子自學這首英語歌,反映兒子在英語方面也有興趣和天份,若兒子讀書時獲外籍英語老師指導,相信英語水平會更高,現時「覺得好可惜」。

劉太哽咽表示,兒子唱的英文歌是她親自教的,她認為兒子學會唱這首歌,證明兒子是「有能力的」。(廖潔然攝)

另一位智障學生家長劉太,亦在記者會中展示兒子背唱英文歌的短片。及後她表示,有時帶兒子出街自己也會「無自信」,但每次看完他唱英文歌的短片後都會感到鼓舞,提醒她「兒子係得嘅、有能力的」。劉太又指,兒子平時膽怯不敢與人溝通,但他演唱英文歌便會立即變得有自信,成為兒子與其他人建立關係的橋樑。

學者:智障生學英語比中文更易掌握

何巧嬋表示,從上述2人和家長分享可見,智障學生也可以學好英語,而且能操流利英語可助他們和家人建立自信心,以及增加職場競爭力。港大融合與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研究院院士黃婉冰稱,對自閉症學生而言,英文結構像「玩砌圖」,比中文容易掌握。二人認為教育局應為智障學生提供平等學習機會,容許取錄智障學生的特殊學校聘請外籍英語教師。

外籍教師有獨特的教學法

佛教普光學校英語老師余老師則指出,外籍英語老師的教學技巧更佳,例如講故事時利用誇張動作令故事更生動有趣,擅於抽取故事情節變成課堂活動,令智障學生更易理解課堂內容,自言自己也學不到這些教學技巧。佛教普光學校校長李啟明補充,外籍英語教師可讓學生接觸真實英語環境,制訂課程時也會加入外國元素。

現任佛校普光學校校長李啟明(左一)、黃鶴嗚律師(左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左三)、兩位特殊學校前校長黃婉冰及何巧嬋(右一及右三)、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右二),今日就司法覆核勝訴召開記者會。(廖潔然攝)

張超雄:長遠爭取立法保障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

出席記者會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強調,不同意教育局認為智障學生毋須接受高質素英語教學的潛台詞。他指出,現時只有智障特殊教育學校不能聘請外藉英語教師,其他學校包括身體弱能特殊學校也能受惠,質疑教育局對智障學生有偏見。

他續稱,雖然司法覆核勝訴,但認為長遠應立法保障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特殊教育法的私人草案已通過律政署審批,惟教育局指法案涉及政府每年額外開支25億港元和政府涉及政策,法案內容抵觸《基本法》而駁回,但未來仍會繼續爭取立法。